鄭平
   很多家長呼籲“裸考”,但能實現嗎?
  被加分刺痛的神經
  每年高考過後,圍繞加分都會發生一些新聞事件,引發有關其存廢的爭論。和往年相比,今年的“醜聞”格外多,質疑、反對聲尤其強烈。
  在遼寧,本溪市高級中學今年高考生1000多名,獲體優生加分者高達87人。同時,鞍山一中、遼河油田高級中學分別有43名和40名高考體優生獲得加分。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加分項目被明碼標價。本溪高中一名未獲加分的學生透露,“足球便宜,4萬多,游泳貴,7萬至8萬”。遼寧隨後針對全省1072名體優生成立調查組,並要求學生自查,最終在1072人中,多達270人放棄加分資格,其中本溪高中87名體優生中,66人放棄加分。
  在河南,漯河高中一個年級有74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包括今年的文科狀元。雖然漯河高中、漯河市體育局和招生辦及河南省體育局均對媒體稱加分符合程序,無違規作假之處,但74名考生中,有53人放棄加分資格。
  有關河南體優生的最新消息來自7月14日中央電臺《中國之聲》,該報道稱,2013年河南省青少年傳統武術錦標賽,800人參賽,最終“量產”了445名國家二級運動員。而新鄉市武術協會有關領導,則是這次量產運動員的“幕後策劃者”,與新鄉的多所高中簽訂保過協議:如果學生拿不到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全額退款。
  除了高考,今年中考加分也備受質疑。在哈爾濱,7月11日,市教育局回應近期處於輿論焦點的中考體育、藝術類政策性加分涉嫌造假事件,並調整中招錄取政策。這是家長持續反映的成果。在媒體報道中,一位唱跑調的女生獲得演唱比賽一等獎並因此獲得加分的事例,被反覆提及,央視甚至請歌唱家根據演唱視頻對其演唱水平作出評定,結果得到否定性評價。
  7月15日《中國之聲》報道,哈爾濱家長反映,天天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家長變成了支邊的軍人,孩子加了20分;不會滑冰的學生成了速滑四圈追逐的好手。家長說:“聽說(有些競賽)拿錢就可以加分。小孩子小啊,回來學,說是裝著衣服,帶著球帽,照張相,就加分了。”
  而在北京,中考考生家長反對加分的行動仍在繼續。由於今年北京考題偏簡單,“每一分都可能拉開幾十甚至上百人”,而今年獲得加分的考生比往年多,今年參加北京中考的8.9萬人,15786人得到加分,占報考人數的17.7%。加分,少則5分,多則10分、20分,“這一下拉大了差距,不公平”。海澱區一名家長髮現,自己孩子的區排名在4000名左右,周圍有同學原本中考成績比自己的孩子少兩分,但對方加了5分後,排名領先了400多名。
  當加分和上哪所學校甚至將來前途聯繫在一起的時候,它不能不引起考生、家長的格外關註。而“公平”,是他們口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彙。
  加分政策的“前世今生”
  有媒體梳理,最早的加分政策產生於1956年7月,《全國高等學校1956年暑期統一招生錄取、分配辦法》對優先錄取的分數優惠幅度首次作出明確規定:在與一般考生成績相同或相近(指總分少20分左右)時,就應該優先錄取。優先錄取的對象有五類:(1)工人、農民、工農速成中學畢業生、工農幹部;(2)複員建設軍人、轉業軍人;(3)參加革命工作滿三年的在職人員;(4)烈士子女;(5)少數民族、華僑學生、香港澳門學生。從中不難看出,從一開始,加分政策並不是至少主要不是從教育政策角度考量的,更多考慮的是教育之外的因素。
  上世紀九十年代到本世紀初,加分政策經歷了一個混亂期。那一時期,恐怕很少有人能搞清楚全國到底有多少加分名目。近些年,經過有關部門努力,相對規範了許多。據統計,2010年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僅14種。但各地的規定仍有近200種,名目繁多,這是由於各地仍有出台加分項目的權限。如部分省市保留了農村獨生子女降10分、留學回國人員子女降10分、先進勞模青年降20分、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見義勇為應屆畢業生降10分等項目。
  不斷曝出醜聞的國家二級運動員高考享受加分政策,始於1986年,旨在鼓勵學生註重全面素質的培養,近年來卻成為部分考生非法獲取加分的“捷徑”。教育屆人士分析,這幾年,高考體育加分趨於三集中:向經濟發達的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集中,向少數名校集中,向個別項目集中。由於體育加分全程不透明,外界很難監督。一些熟悉加分內幕的知情人介紹,一些名校會組織成績靠前的學生參加冷門項目的競賽,為他們上清華、北大鋪路。
  加分:取消還是規範?
  圍繞加分是否該取消,公眾分化為涇渭分明的兩派。一派的觀點是必須徹底取消。他們認為,公平是任何一種考試的生命線,決定人生命運的中考、高考尤其要把公平放在首位,教育機會必鬚根據分數和能力來配置。而從現實看,很多加分項目容易被人操縱,客觀上為腐敗打開了方便之門。
  另一派則認為,加分目前的確存在不少問題,但這些問題主要是執行中的問題,加分政策本身有其合理性,加分政策需要的是規範而不是取消。7月10日,廈門大學教育研究院副教授覃紅霞在《中國教育報》撰文指出,“加分政策不能簡單取消”。她認為,加分制度作為我國統一考試制度的重要補充,承擔著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為高校選拔多樣化人才的功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要求取消高考加分、回到“裸考”時代的言論,雖然折射出社會對高考加分政策不合理現象的激憤,但卻是簡單而情緒化的表達,有必要從務實而理性的分析中保持改革的基本心態,在不斷實踐與反思的基礎上,尋找未來加分政策改革的方向與價值。
  筆者的判斷是,短時間內完全取消加分,可能性不大,但會逐步規範。規範內容包括:加分幅度縮小,可享受加分的人數減少,執行中嚴打造假等等。而從長遠看,徹底取消加分乃是大勢所趨,“裸考”必將在未來實現。但何時實現,恐怕沒人能給出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怎樣的加分具有相對合理性
  如果決策機構對於加分政策的最終選擇不是取消而是規範,那麼,有關部門接下來要做的工作就有很多。
  首先要做的是,將加分權限統一收歸教育部行使,取消地方的加分權限。2010年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僅14種。然而,由於各地有自行確定加分政策的權限,加之出台隨意性強,程序不透明、執行無監督,種種因素疊加在一起,導致目前加分現狀的混亂。鑒於此,教育部有必要將加分權“回收”,取消地方政府加分權限。
  接下來就是考量,哪些加分項目具有相對合理性,可以保留,哪些則必須取消。目前各地出台的加分項目林林總總,各不相同。對於某一個加分項目是否有必要保留,不同人站在不同立場會有不同判斷,但確定保留哪個取消哪個,有兩個重要標準:一是,這個項目加分,是否能實現加分政策的初衷?按照覃紅霞副教授所言,加分的目的是“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為高校選拔多樣化人才”。
  當然,這並非加分政策初衷的全部內容,一些加分項目,比如少數民族、軍人加分等,則承擔著選拔人才之外的社會功能,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宏觀上的合理性,需要微觀上的政策嚴密性做保障。一旦超出必要限度,則難以得到公眾認同。北京中考加分考生中,因少數民族加分的人數最多。按照專家介紹,這個政策的社會基礎是,少數民族大部分居住在條件惡劣的邊遠地區,當地學生在和內地學生競爭中處於不利境地,加分是為了給他們提供一個平等的升學機會。但北京中考獲得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絕大多數從小在北京市區定居,與其他考生沒有任何差別。這些學生是否該享受加分,值得考量。
  至於一些城市將加分作為社會治理手段使用,其合理性則大可質疑。比如,作為推行計劃生育的獎勵手段,目前有12個省會城市對農村獨生子女、純二女計生戶進行加分;再比如作為招商引資的“工具”,銀川市即規定,凡在銀投資500萬元以上企業家子女可降低一個分數段錄取(每個分數段為10分)。
  加分能否得到公眾認同
  確定某一加分是否保留,除了看它能否實現加分政策的初衷,另一個重要標準是:它能否得到公眾認同?
  那麼,公眾認同哪些加分,又對哪些加分“恨之入骨”呢?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46659人進行的調查中,受訪者贊同的高考加分項目依次為:農村貧困子女加分(71.0%)、德育加分(51.3%)、烈士子女加分(25.8%)、少數民族加分(25.8%)、科技發明加分(23.7%)、藝術類加分(11.0%)、體育類加分(7.4%)和競賽加分(3.5%)。這樣的統計,難說完全代表民意,但至少可作為有關部門確定加分項目時參考。
  不過,即使對某個加分項目認同,也不意味著對每個個體加分認同。要讓公眾最終認同加分,除了合理確定加分項目,之後嚴格執行尤其重要。
  嚴格、規範的程序,可以最大程度上將試圖渾水摸魚者拒之門外。北京一些中學在小升初特長測試中,學生演唱、演奏時,評委老師在幕後評分,“只聞其聲不見其人”讓公平更易保障。高考、中考測試,不妨借鑒。其實,很多類似舉措實行起來並沒有什麼難度,關鍵在於有關部門、機構想不想、肯不肯那麼去做。
  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文藝、體育測試應全程錄像,以備隨時調看監督。而對於公眾的反映,有關部門要及時複查。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家長有調查、舉報的權利,但他們的身份決定了調查的難度很大。多數時候,他們只能提供疑點,卻很難提交確切證據。一些地方將舉證責任完全推給家長,要有確實證據才啟動調查程序,事實上推掉了自己調查核實的責任。只要有疑點,就堅決複查,這應該成為有關部門的行動自覺。教育部日前要求高校加強對體育特長等特殊類型考生錄取結果的監督檢查,開展入學專業測試的覆核,對於覆核過程中不達標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註冊。其實,除了體育特長考生,文藝類等考生覆核也不難實現。需要註意的是,負責覆核人員和當初負責測試人員,不能是同一撥人,也不要有人員交叉,否則覆核很可能走過場。
  不放過一個違規者。加分醜聞,幾乎是監督一個一個準,公眾不免心虛:還有多少違規者在“潛伏”?而在處罰的不可避免性難以實現的現實下,處罰的嚴厲性便為遏制違規所不可或缺。如果加分“貨真價實”,沒人肯主動放棄,所以,遼寧、河南放棄加分者的“不乾凈”,幾乎是公開的事實。但有關部門“只要放棄加分即可既往不咎”的政策,卻讓他們得以“全身而退”。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  (原標題:加分:你的歡喜我的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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